生態環境部《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中明確提出:推動取消廢氣排放系統旁路,因安全生產等原因必須保留的,應將保留旁路清單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旁路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并通過鉛封、安裝自動監控設施、流量計等方式加強監管,開啟后應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做好臺賬記錄。
根據環境部環大氣〔2021〕65號《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2022 年 6 月底前將企業排查清單和治理臺賬報送生態環境部,排查檢查重點如下:
生產車間頂部、生產裝置頂部、備用煙囪、 廢棄煙囪、應急排放口、治理設施(含承擔廢氣處置功能的鍋爐、爐窯等)等為重點,排查可不通過治理設施直接排放有機廢氣的旁路,逐一登記造冊;
檢查企業旁路管理臺賬記錄情況,旁路安裝流量計、自動監測設備情況,旁路鉛封情況,旁路閥門開啟方式,中控系統旁路開啟信號參數保存情況,旁路備用治理設施建設情況等,建立有機廢氣旁路排查清單;
采用便攜式設備對旁路廢氣排放情況進行現場檢測。
治理要求如下:對生產系統和治理設施旁路進行系統評估,除保障安全生產必須保留的應急類旁路外,應采取徹底拆除、切斷、物理隔離等方式取締旁路(含生產車間、生產裝置建設的直排管線等)。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溶劑使用類行業生產車間原則上不設置應急旁路。
對于確需保留的應急類旁路,企業應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備,在非緊急情況下保持關閉并鉛封,通過安裝自動監測設備、流量計等方式加強監管,并保存歷史記錄,開啟后應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做好臺賬記錄;閥門腐蝕、損壞后應及時更換,鼓勵選用泄漏率小于 0.5%的閥門。
建設有中控系統的企業,鼓勵在旁路設置感應式閥門,閥門開啟狀態、開度等信號接入中控系統,歷史記錄至少保存 5 年。
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對旁路廢氣進行處理,防止直排。
旁路設施
什么叫旁路設施呢?專業的說法就是在廢氣處理的管道上再接一根繞過廢氣處理設備的管子。很多企業在檢查的時候通常給出的解釋是:考慮到應急情況下。但是這類應急情況主要是考慮到廢氣處理設施壞掉的時候才出現的。但是從環保安全的角度上想既然是出現了應急情況,那么就需要添置必要的專用應急設備,而不是直排。
旁通絕非企業自視的“方便之門”
出于安全生產考慮,企業在配套廢氣污染治理設施前預留煙氣旁路,用于應急狀態下的事故排放,但不少企業卻將其視為“方便之門”。
違法生產凡查必究,守法經營才是企業的生存之道。任何逃避環保監管排放污染物的方式終被查處重罰。
來源:環保365